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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前证据交换流程指引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21年03月30日

  原告需要提前做好以下工作:

  1、将所有证据的PDF格式或者照片建一个文件夹,文件命名为当事人姓名(注:按照庭审证据的标准);

  2、列好证据清单及损失明细(Word版);

  以上材料发送至姜志伟速裁团队工作邮箱:2116462797@qq.com

  3、于开庭前一天将上述材料送至法院。办公室电话:6859877,联系人:邱爱玲

  4、若被告有提供证据,法院亦将被告的证据发送至原告的邮箱,原告接收到相关材料后,于开庭前将书面质证意见发送回上述工作邮箱。

  5、对于事实清楚、争议不大的案件,一般适用互联网庭审,原告在收到12368发送的短信后,在微信小程序搜索“山东法院互联网法庭”,按照短信提示进行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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